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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专业毕业实习教学计划

信息来源:数学学院 发布日期:2016-03-24

一、实习性质、目的与要求

本科生毕业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学生必须完成的、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性教育活动。根据应用统计学专业教学大纲要求,2013级本科学生已修完教学大纲所规定全部教学内容,将在2016年暑假开始进行专业实习。

实习是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之前的一次教育实践活动,是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念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学习实践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得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的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实践性活动。通过教育实习,把所学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联系,培养毕业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通过实习,使学生受到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坚定从事信息处理和数值计算工作的决心,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初步掌握“调查设计—现场调查—数据分析—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等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

⒈实习目的

专业实习是在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后进行的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习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深对专业的了解,拓宽知识面,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⒉实习要求

(1)掌握用计算机解决统计问题的基本技术和方法。

(2)通过实习,学会观察,搜集资料,调查研究,整理报告等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结合实习内容撰写实习报告。

二、实习内容

应用统计学专业的主要实习内容包括下面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

1、熟悉、掌握在实际过程中调查方案的设计与数据收集方法。

2、熟悉、掌握在实际过程中数据的基本分析方法与统计图表的制作方法。

3、熟悉、学会将实际问题转化为统计模型,并用计算机工具求解模型。

4、熟悉、掌握在实际过程中针对某些特定问题的统计建模及求解。

5、熟悉、掌握统计调查报告的写作方法。

三、实习的形式和时间安排

实习的组织形式为分散实习,由实习学生自己联系校内外实习单位,经系审核同意后进行实习。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在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指导下,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和实习计划要求进行实习。时间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间。

四、选择实习场地的基本要求

场地:统计学专业的毕业实习单位的选择范围主要包括但不仅局限于下列单位(部门):政府、金融、保险、教育、卫生、医疗、社会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要求:学生实习内容需涵盖“问题设计—数据收集—统计建模—数据分析—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等内容。

五、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实习成绩评定一般分项考核,主要根据撰写实习计划、上机操作完成情况和实验报告的完成情况,加上实习态度、组织纪律等内容来综合评定。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时能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虽然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够深刻认识,及时纠正。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

1.未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无实习报告。

2.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3.未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4.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六、实习纪律及注意事项

1、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毕业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则;

2、毕业实习期间,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如遇生病或有特殊事情必须向实习单位请假;

3、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毕业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应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违纪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发扬良好的精神风貌,维护学院的声誉,遵守各项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职业素养,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导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向实习单位提出不恰当的待遇要求。

5、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毕业实习,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者,须事先征得系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

6、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学院的校规校纪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严守作息制度,不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单位指导人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保证实习安全,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7、无故不按时上交毕业实习资料的,其成绩按不及格论;不参加毕业实习的时间超过毕业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者,取消毕业实习考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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