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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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学 院
专 业
学 号
年 级
选入课程学年学期
问题描述:
已选课程总学分
已
选
课
程
列
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分
教师姓名
备注
拟选课程总学分
拟
学生签名
本人填写的信息真实,如有弄虚虚假,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教学单位
意见
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签章):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负责人签名:
填表说明:
1、此表仅供继续学习学生和毕业班学生使用;
2、此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由学生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各学院负责通知相关学生)通过选课系统完成选课,此表不作为学生已选入相应课程的凭证,学生选课结果以选课系统中的数据为确;
3、表后须另附学生成绩单(包含历年所有成绩)、已获得学分的学分结构统计表、本学期在修的课程表和其它相关表格(替代课程申请表、冲突选课申请表等)供学院和教务处参考;
4、此表由学生所属学院保存。
上一条:红河学院延长学制学生选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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