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教发〔2016〕15 号

关于组织红河学院 2015 年度质量工程立项 开题及填报任务书(计划书)的通知
各学院(部)、机关相关部门: 为全面加强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以及对在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与指导,丰富学院教学研究活动,学校将 对 2015 年立项的全部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及部分国家级、省级 项目组织开题工作,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建设任务书 (部分国家级、省级项目签订建设计划书),该任务书(计划 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经费预算和使用 的主要依据,请相关单位务必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开题和 任务书(计划书)的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项目名单(见附件 1) 1.《关于公布2015 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红院行发[2015]61 号)
2.《关于公布2015 年度红河学院转发展子项目立项名单的 的通知》(红院行发[2015]62 号)
3.红河学院 2015 年获批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部分建设项 目开题名单
二、开题工作组织 1.开题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校级项目负责人结
合立项评审专家所提意见填写任务书,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 依据项目申报书并结合项目申报指南填写项目建设计划书,各 学院结合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任务书(计划书)按照开题计划组 织开题工作。(附件 2)
2.组织开题时间:第7-8 周(2016 年 4 月 11-22 日)
3.本次开题视为学院开展教研活动,要求学院全体教师参 与观摩。
三、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一)递交时间
1.开题计划表于第 6 周周三(4 月 6 日)下午下班前交教 务处 204 室(附件5);
2.任务书(计划书)于第 9 周周三(4 月 27 日)下午下班 前递交相关科室
(二)提交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开题专家所提意见修改完善项目任务书(计划书),并由各学院统一报教务处相关科室负责人(同 时发送电子版)。教务处不受理个人递交的文档。
(三)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填写任务书(计划书)时,需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和进度,严格项目经费预算,切实保证项目目 标和预期成果的最终实现。任务书(计划书)中涉及学院(部)、 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签字盖章部分不能出现空缺,否则,任务书 (计划书)视为无效。
2.任务书(计划书)中经费预算部分如果有二级学院配套、 自筹、其他经费来源的必须做入经费预算之中。(注:二级学 院配套经费的项目须提交学院配套经费请示,签字盖章后统一 交教务处。)
3.教学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审核提交的任务书(计划书), 确保研究目标是否能如期完成,若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须重新 填写。
4.因部分课程建设类项目和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立 项时未提交项目修改后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具体名单见附件 4),本次提交任务书的同时还需根据《关于 2015 年度红河学 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3)要求重新 递交申请材料。
5.各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任务书(计划书)审核签章 后并填写项目提交清单(附件 6),以学院为单位按以下联系 方式分别递交材料:
项目类别 |
负责科室及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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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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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类项目(涉及精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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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应用能力提升试点、教 |
计划运行科 |
许薇 |
13987319770 |
3749630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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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模式改革试点、双语和小语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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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等课程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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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 |
质量保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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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产业升级重点专业群 |
朱志霞 |
15887737829 |
101384807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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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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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发展治理结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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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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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技术创新 |
实践教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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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 |
丁跃 |
13529801107 |
hjsr210@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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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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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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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创新实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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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际化办学项目(涉及复 |
国际学习科 |
赵黎 |
13408965680 |
7983615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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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专业、语言+专业和专业+语 209 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省级及以上项目(不包括大学质量保障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04 邵春艳 13988023579 445734476@QQ.com
附件 1.红河学院 2015 年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开题名单 2.红河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立项任务书(计划书) 3.教发〔2015〕73 号关于2015 年度红河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4.未提交立项申报材料的部分校级项目名单 5.红河学院2015 年质量工程项目开题报告安排计划6.2015 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计划书)提交清单。
红河学院教务处
2016 年 3 月 23 日